2026 年,我在瓜子二手车购买了一台 2022 款极氪 001(WE 版,86 度电池),选择分期支付。写这篇文章,是把看车、谈价、签约与交付各环节发生的事如实记录下来,供同样考虑分期购车的人参考。

购车过程

  • 车辆信息:2022 年 10 月上牌,里程 12 万多公里,已过户两次。
  • 平台标价 10.85 万元;销售表示全款无优惠,分期支付可优惠 5,500 元,车价降至 10.3 万元。
  • 销售未给出具体贷款利率,表示利率根据个人征信情况确定。
  • 销售提示除车款外另有费用:代办过户 1,000 元、贷款 GPS 等相关费用 1,300 元、押金 1,000 元(提车后可退)。
  • 当天下单,支付定金 1,000 元(APP 订单)。
  • 次日提车并同步签约:总车价 10.4 万元(含代办过户 1,000 元);贷款 50%,金额 52,000 元;首付款 53,300 元,构成为车价首付 52,000 元加贷款相关费用 1,300 元。

这台车 2022 年上市时新车指导价约 30 万元。

签约主体为江苏金融租赁(以下简称”江苏金租”)。提车当日现场另发生三笔费用相关事项:

  • 300 元款项(口头称”异地代办费”):江苏金租经办人员表示,公司注册地在江苏,外地业务需代办,支付 300 元后方可放款;本人表示需先完成车辆过户,再支付该笔。该款项后续在合同中显示为”名义货价”条目(见下文)。
  • 549 元保险报价前置收费(未支付):贷款条件要求在平台购买保险;选择保险公司报价时,页面要求先支付 549 元方可进入下一步,本人未接受。
  • 460 元服务券(已支付):随后交付人员提出可在平台购买 460 元服务券,称可节省费用,包含一次洗车、一面抛光、一次空调蒸发机清洗;此项收费未包含在此前告知的费用中,经沟通后本人支付购买。

验车与交车

签约与费用事项处理完毕后,交付人员要求先在平台点击”确认交车”。本人认为应先验车再确认,交付人员表示车辆在昨日看车时已经确认;本人坚持后,交付人员陪同进行了验车。

验车时发现一面车门存在一处约 10 厘米的凹痕,周边有剐蹭痕迹;该缺陷在瓜子提供的验车报告中未记载。本人就此提出质疑,交付人员表示无法处理。

经进一步沟通,瓜子工作人员在 APP 中设置了 300 元返现额度,约定在本人还款日前一天返现至钱包。

过户后的合同查阅与 300 元款项争议

过户完成前,江苏金租经办人员多次催促先支付 300 元后再放款,本人坚持先完成过户。过户完成后,本人完整查阅合同条目,注意到此前未细看的几处内容:

  • 52,000 元条目显示为”租金”,而非贷款本金;
  • 经办人员此前所称的 300 元”异地代办费”,在合同中对应条目为”名义货价,一次性付清”;
  • 合同载明年化租息率为 9.9643%。

本人表示拒绝支付该 300 元。经办人员当日通过微信多次催促至晚间,本人仍未支付。

次日上午,本人致电平台客服投诉,说明 300 元在合同中的显示与此前介绍不符。客服询问是否因该 300 元的问题而中断;本人表示当时其实仍有贷款意向,但明确要求终止放款流程,客服记录反馈。当日下午,江苏金租经办人员通过微信询问是否终结放款流程,本人予以确认。

费用构成

项目金额(元)说明
首付款53,300车价首付 52,000 + 贷款相关费用 1,300
服务券460洗车、抛光、空调蒸发机清洗各一次(交付环节)
36 期月供60,4081,678 × 36
合计(不含保险,已支付口径)114,168不含名义货价(未支付,见下)

另:下单当日支付定金 1,000 元(销售口头表述为提车后可退),是否抵扣或退回,以平台最终结算为准。

签约现场另有事项未计入上表:保险报价环节需先支付 549 元方可继续,本人未支付;江苏金租经办人员另要求支付 300 元后方可放款,本人坚持先完成过户(该笔在合同中的条目与后续处理见”过户后的合同查阅与 300 元款项争议”一节)。

名义货价 300 元为合同载明条目(“一次性付清”),因经办人员此前以”异地代办费”名义催收、合同条目与口头说法不一致,本人拒绝支付,故上表合计未包含该笔;若后续按合同支付,应付合计为 114,468 元。

车辆交付环节另有补偿未计入上表:验车发现车门凹痕与剐蹭(见上文),该缺陷未记载于平台验车报告;经协商,平台设置 300 元返现额度,约定还款日前一天返现至钱包。该笔返现到账后,实际支出相应减少。

车款口径:首付中的 52,000 元与贷款 52,000 元合计 104,000 元,即成交车价 103,000 元与代办过户 1,000 元之和;贷款相对全款的让利为 5,500 元。

其中利息:月供合计 60,408 − 租金本金 52,000 = 利息 8,408 元。合同项下另有名义货价 300 元(见上文,本人拒绝支付);若该笔最终支付,合同项下融资成本合计 8,708 元。

与全款方式比较(两种方式均需支付代办过户、服务券及保险等项目):分期在车价上让利 5,500 元,多支出的部分为贷款相关费用 1,300 元与利息 8,408 元。以已支付金额计,分期相较全款多支出约 4,200 元(9,708 − 5,500);若名义货价 300 元最终支付,则为约 4,500 元;协商的 300 元返现到账后,实际多支出再减 300 元。

合同性质:融资租赁与贷款不同

提车当日签约时,合同封面抬头为《融资租赁合同》,出租方为前述江苏金租。融资租赁与贷款的区别在于车辆所有权安排:

  • 贷款:放款机构出借资金,车辆登记在借款人名下,绿本作抵押登记。
  • 融资租赁:租赁公司出资购买车辆后出租给承租人,租赁期内所有权归租赁公司,承租人按月支付租金;期满并支付名义货价后,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。
对比项贷款融资租赁(本次合同)
车辆登记借款人名下租赁公司名下
绿本抵押给放款机构抵押给租赁公司
保险第一受益人借款人租赁公司
提前还款视合同约定前 12 个月不可提前还款
违约金视合同约定5% / 1.5% 阶梯

判断合同性质的一个办法:看条款中是否出现”名义货价 / 留购价 / 期末购买价”。融资租赁合同通常包含此类条款,约定租期满后承租人另行支付一笔象征性价款以取得所有权;贷款合同一般不出现这种安排。

另需留意:本次合同要求提供担保联系人,担保人对合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
利率:合同载明口径与实际资金成本

本次签约前,销售未给出贷款利率,只表示利率根据个人征信情况确定。过户后查阅合同,载明年化租息率为 9.9643%(按月计息口径,折算为按年复利的有效年化约为 10.4%)。合同按月供方式还款,将月供与名义货价作为现金流反解(见下),实际年化约 10.8%——与合同载明值的差异主要来自计息口径及名义货价是否计入现金流。

IRR(内部收益率)反解过程:

  • 期初获得租金本金 52,000 元
  • 每期支出月供 1,678 元,共 36 期(反解时按名义货价 300 元计入期末现金流)
  • 解得月利率约 0.858%,对应实际年化约 10.8%

按”总利息 ÷ 本金 ÷ 期数”的简单算法,36 期利息 8,408 元对应的月费率约为 4.5 厘(8,408 ÷ 52,000 = 16.17%,16.17% ÷ 36 ≈ 0.449%);若将名义货价 300 元一并计入,约为 4.65 厘。差异的原因:等额本息还款下本金逐月减少,若按全额本金计息,口径会低于实际资金成本——实际年化约为全额本金口径费率的 1.8~2 倍。

作为参考,同期银行车贷年化多在 3.5%~6% 区间。

保险:第一受益人为江苏金租

按贷款条件,保险须在平台购买;选择保险公司报价时,页面要求先支付 549 元方可继续,本人未接受(见上文购车过程)。保单第一受益人写的是江苏金租。发生赔付时,保险公司将赔款优先支付给第一受益人,用于覆盖承租人尚未履行的合同金额;如有剩余再归投保人,不足部分由投保人补足。这意味着发生全损时,赔款先用于结清合同,投保人已支付的首付与已还月供无法从赔款中直接收回。

提前还款条款

合同对提前还款的约定:

  • 第 1–12 个月:不可提前还款(封闭期)
  • 第 13–24 个月:可申请提前还款,需提前 30 天,违约金为未履约金额的 5%
  • 第 25–36 个月:违约金降为未履约金额的 1.5%

按 IRR 月利率 0.858% 测算的参考值(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):第 18 期后剩余本金约 27,877 元,违约金约 1,394 元;第 24 期后剩余本金约 19,056 元,违约金约 286 元;第 30 期后剩余本金约 9,772 元,违约金约 147 元。

风险说明:若第 12 个月发生全损

以下为假设性测算,用于说明合同结构下的风险分配,并非实际发生:

假设第 12 个月车辆全损,保险按 8 万元赔付(实际金额取决于保额与折旧)。此时已支付首付款 53,300 元、服务券 460 元、12 期月供 20,136 元。赔款优先支付给江苏金租:第 12 期后剩余本金约 36,256 元,剩余约 4.37 万元归本人;若赔款低于剩余未履约金额,差额需自行补足。

合同签订后的处理

以下条目为合同继续履行情形下的参考;本次放款流程已确认终结,合同的解除、车辆归属与款项结算以双方最终处理为准。

  1. 留存证据:合同逐页拍照、签约影像、与销售的沟通记录、各项付款凭证。
  2. 交车前验车:确认交车操作前,先核对实车与平台验车报告是否一致;发现报告未记载的缺陷(如本次车门凹痕与剐蹭),当场拍照留证,并请对方给出书面处理方案,再决定是否确认交车。
  3. 核对费用与合同条目:GPS 费对应设备是否实际安装;代办过户是否有对应发票;将经办人员口头要求支付的款项与合同条目逐一比对(本次 300 元被口头称为”异地代办费”,合同载明为”名义货价”)。若存在未提供服务的收费或强制搭售,可向 12378(金融监管)或 12315(市场监管)反映。
  4. 检查车损险:确认保额覆盖剩余未履约金额,并附加不计免赔。
  5. 按期还款:逾期可能触发加速到期条款,要求一次性偿付剩余金额。
  6. 提前结清节点:第 24 期后违约金降至 1.5%,适合作为提前结清的时间点;申请需书面提交并留存回执。
  7. 结清后办理解押:支付最后一期与名义货价后,索取《结清证明》并办理解押登记,绿本回到自己名下。

签约前可确认的事项

  1. 合同性质:封面与条款中写的是贷款还是融资租赁。
  2. 费率口径:请对方同时给出月费率与实际年化(IRR)。
  3. 费用明细:要求出具全款与分期两种方案各自的完整费用清单,并确认各项费用是含在车价内还是另行收取;合同签订后,核对费用条目的名称、金额与支付时点是否与销售及经办人员的口头说法一致(本次 300 元被口头称为”异地代办费”,合同载明为”名义货价,一次性付清”)。
  4. 优惠来源:分期优惠在合同中的体现方式(购置价下调、费用减免等)。
  5. 附加项目:GPS、过户、服务券(洗车/抛光/空调蒸发机清洗)、放款前置代办费、保险报价前置收费等是否可选、是否有对应发票,押金/定金的退还条件。
  6. 抵押与保险:绿本抵押对象、保险第一受益人。
  7. 提前还款:封闭期、违约金比例、申请方式。
  8. 担保人:担保联系人承担的责任范围,并如实告知对方。
  9. 口头承诺:尽量写入合同,或以文字记录留存。
  10. 全损情形:估算发生全损时的资金缺口,确认车损险保额是否覆盖。

以上为个人购车经历的记录,记录时间截至放款流程确认终结;其后的合同处理与车辆归属未在本文范围。文中金额来自本人合同与实际支付,年化利率由月供反解得出;不同合同与机构的条款存在差异,具体以各自合同与保单为准。本文不构成法律或金融建议,涉及合同纠纷可拨打 12348 咨询。